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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丨法治日报:探亲一人 带动一群 教育一片——辽宁监狱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

法治辽宁
2024-10-25








《法治日报》2月23日2版刊发《探亲一人 带动一群 教育一片——辽宁监狱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全文如下: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春节对于家庭来说意味着团圆、欢聚,可对高墙内的服刑罪犯而言,回家过年却成了“奢求”。

今年2月9日,大年三十,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罪犯战某成了“幸运儿”,他穿着家人买的新衣裳,迈着忐忑期盼的脚步,踏上了属于他的春节离监探亲路。


在继2018年、2019年试点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的基础上,辽宁监狱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依法细化和完善相关管理环节,严格审批流程办理,从今年春节开始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此次共有9所监狱的12名罪犯获批在春节期间离监探亲。


探亲机会来之不易


战某入狱以来,已经12年没有回家了。早在2018年大连南关岭监狱开展离监探亲工作,战某就暗下决心,一定要争取到这个机会。

战某通过积极改造,先是被监区纳入宽管级处遇,更是做到了“三年内无处分、一年内无扣分”,然而这只是让他具备了初步条件。 
今年1月底,他的余刑已不足7个月,经个人申报,监区探访、研判,综合评定其罪名、刑期以及亲属和家庭等条件均已符合离监探亲规定,由监区报请监狱进行审核。监狱再次组织心理测评、危险性评估等,并在与罪犯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和村委会达成一致后,才正式准予离监探亲。
同样获得离监探亲机会的罪犯董某某,在营口监狱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踏实改造。
疫情封闭管理时期,董某某主动提出完成倒运、推送生活垃圾等苦脏累的劳动任务,还协助监区维修供暖管道,不仅如此,他改造成绩突出,曾被减刑15个月,余刑还有11个月,成为一名宽管级罪犯。此次全监狱评选离监探亲人员,董某某通过了层层审核,监区还为他开了专场欢送会,对其他罪犯触动非常大。
离监探亲,并不“脱管”。各监狱通过协调地方公安机关等,与家属签订具保书、佩戴定位腕带等措施,确保罪犯离监期间全程受控,每天定时接听“报安”电话,实时准确了解离监探亲罪犯的行为和踪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抚顺第二监狱为确保罪犯姜某某离监探亲顺利进行,一监区副监区长尤峥和刑罚干事陈冠宇提前驱车6小时前往姜某某户籍所在地,冒着大雪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协调了离监探亲的相关事宜。



增强感召力影响力


除夕当天,沈阳第一监狱罪犯夏某在亲人的陪伴下踏上了回家的路,尽情欣赏沿途最美的景色,感悟身边最珍贵的亲情。

回到家中,夏某向父母认真讲了近期改造表现,并主动下厨要为父母做几道年夜菜。他动容地说:“这次特殊的团聚,让我明白了很多。过去年轻不懂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在特别珍惜眼前的亲情,在结束离监探亲后,要更加踏实改造,争取早点回家。同时要把离监探亲的经历分享给监区的同犯们,鼓励他们加速改造。” 
“亲情帮教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而离监探亲无疑是众多帮教措施中最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形式之一,在对罪犯个体改造表现进行认可和褒奖的同时,也对罪犯群体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正向激励。”沈阳第一监狱副监狱长张勇说。
“我入狱的时候,女儿还小,现在都长到我肩膀头儿了,服刑3年多,外面的变化真不小啊。看到俺爸俺妈身体都好好的,老婆女儿都平平安安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盘锦监狱罪犯于某欣慰地说,他回监后,不但自己要继续好好改造,还要把自己看到的都说给其他罪犯听,让大家都坚定改造的信心。

“离监探亲是对改造表现好的罪犯的一种奖励措施,对促进罪犯积极改造成合格守法公民、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探亲一人、带动一群、教育一片’,改造好一个罪犯,相当于给一个破碎的家庭重建了生活信心,这是监狱警察长年坚守在高墙内的积极成果,为社会平安稳定贡献了监狱力量。”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处长仲文说。



掌握技能憧憬未来


“知道儿子离监探亲,我这心里每天就盼着这天的到来,尤其是百岁的爷爷这些年几乎天天都在念叨他。我们能够团聚,真要感谢监狱出了这样的好政策。”瓦房店监狱罪犯车某的母亲感激地说。

在团聚期间,车某为家人制作了面包等面点,成了餐桌上的“抢手货”。他对家人说:“在服刑期间,我学会了面点制作,有了一技之长,我对以后回归社会充满了信心。”
多年来,辽宁监狱着重在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面采取了很多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工作举措,通过与地方人社部门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引入精品课程,拓宽就业渠道,组织罪犯系统学习面点制作、康复护理、中式烹调、美容美发等实用性强、上手快、就业前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让更多罪犯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谋生本领,为刑满释放后重新融入社会、走向新生、降低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罪犯董某某现在所掌握的职业技能,出监后就业收入很可观,这一切给他带来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营口监狱一监区监区长朱程林介绍说,该监区类似董某某这样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的罪犯还有很多。
2月11日,大年初二下午,董某某安全返回监区。在亲属的帮助下,他已经凑齐罚金5.5万元,并委托父亲在原审法院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交罚金。
“亲情和家庭一直是罪犯走向新生的主要动力之一。组织罪犯短期离监、暂回社会、再续亲情,让亲情的温暖透进高墙,激发罪犯对党和政府的感恩之心,促进罪犯增强改造信心,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这体现了新时代监狱工作法度与温度的有机融合,展现了监狱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自信态度。”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贾立伟说。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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